今年疫情倒下的企业名单,武汉疫情捐款企业名单排行

 admin   2025-07-30 02:40   12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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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见》指出,要加强非纪律培训机构的收费管理,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以充值、分卡等变相一次性或长时间收取费用。3个月或60个教学小时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。

此前,广东省消委会征集并公布了一批消费者维权校外培训典型案例——

如果花费超过6万元购买幼儿教育班,教育机构撤回,很难退款

珠海市消费者朱先生自2021年9月起,分别花费22705元和40164元为孩子购买金宝贝早教课程和早教班。2023年3月,朱某收到幼教机构退学通知后,要求退还未使用的餐费和学费,但机构只同意退还一半。

预付款超过19万元,剩余课程不予退还

消费者杨先生于2020年9月和11月两次帮助孩子们到广东省一家培训机构参加辅导课程,总费用19.47万元。杨先生初三毕业后不需要上课,于是要求退还剩余课时,但教育机构表示授予的课时数不足,60VIP时间已退,我只同意退款。根据合同规定,该费用不可退款,其余免费课程也不可退款。

上述经典案例应该给消费者敲响警钟。

作为消费者,应时刻提高法律意识,理性选择培训机构,谨慎缴纳培训费用,谨防“串货”、“退款难”等隐患。以及“携款逃跑”是必要的。因行政调整等客观原因,培训机构无法开展培训的,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请求调解。若调解不成,消委会会通过其他方式协助消费者维权。

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
1、在法院和清算组依法受理、申报、清算培训机构责任期间,及时申报、登记债务。

2.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请求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介入,例如解除合同或收取退款。

3、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前,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,基于对方预期违约情况提起合同纠纷诉讼,解除合同,追回款项。

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按照原合同履行的,必须主动承担违约责任,并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寻求解决办法,或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.在这种情况下,应遵循第2条的规定。我们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,履行退款责任,及时妥善解决题和纠纷,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。

文章/广州日报、新华城编辑张书红、何英思

部分

广州日报/新花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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